一、非金融債權收購,債權債務由誰承擔
1、采用股權收購的方式,則由于被收購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企業(yè)的所有債權債務、未履行的合約仍應由被收購公司承擔。
2、采用資產收購的方式,并不收購對方公司的債務、股權,則該公司的債務收購公司承擔,被收購公司可以用得到的錢償還所欠債務。
二、債權可以進行轉讓嗎
債權轉讓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務公司律師講債權轉讓的條件: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guī)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3、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
4、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guī)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深圳債務公司律師講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